宁津警方成功侦破“11·11合同诈骗案” 追回货款20余万元

近日,宁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结合公安工作认真开展解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不忘为民初心,牢树宗旨意识,跨省作战、强力攻坚,成功侦破“11·11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为受害人挽回损失20余万元。

2020年11月11日上午,宁津县某物流公司的负责人周女士来到宁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

周女士表示,11月初,自己接到东营市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运输订单,要运输10车柴油至陕西省榆林市。周女士随即通过微信上某化工运输交流群发布寻车信息,找寻运输车辆。11月5日,群内一车主马某主动联系周女士,两人通过微信口头达成柴油运输约定。由马某提供一辆运输车辆自东营将柴油运至目的地,按照行业约定,柴油运至目的地后周女士验货无误,向马某缴付运费。

当日,马某运输柴油启程,然而,11月8日,因货物迟迟未运到,东营市该化工集团联系周女士称货物疑似丢失,若确定丢失,该车柴油货款11万余元将自周女士前期向公司交付的保证金账户中扣除。

周女士急忙联系马某,马某称车辆坏在途中,暂时无法按时交货,并通过微信向周女士转账1万元,请求周女士谅解。随后几天,马某不再回复周女士微信及电话,周女士无法联系到马某,随即报警。

经侦大队热情接待了周女士,详细了解案情后,民警初步分析该事件中马某的行为属于侵占,并建议周女士前往法院进行起诉。

无独有偶,11月12日,又有一家物流公司负责人刘先生来到公安局报警,10月30日,该马某用同样的方式在自己处也骗走一车柴油。警方立即将该两起案件进行串并,并组织骨干民警成立专案组,就该合同诈骗案件立案进行侦查。

经查,该马某告知周女士和刘先生的姓名为其真实姓名,其运输柴油所驾车辆也为其本人名下货车。因该马某系河北省人,民警立即赶赴河北进行侦查。随后几日,警方得知另有三家物流公司被马某诈骗柴油,受害人已达5人,受骗金额高达50余万元。民警分析,该马某名下只有一辆货车,短短几日,他成功骗得5车柴油,将柴油骗走后定要寻找买主。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寻找马某的踪迹,另一路民警通过多番侦查找到了马某柴油的买主孙某。

孙某表示,自己近期曾在马某处按市场价购买了4车柴油,其中,最后一车柴油即马某代周女士运输的柴油系11月8日以11万元购得,现已运往新疆,货款尚未支付给马某。警方立即就该车货款启动紧急止付程序,避免企业产生更大损失。

由于警方行动迅速,侦查有力,企业的损失降到了最小。然而,对马某的抓捕却并不顺利。在河北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找到了马某户籍所在村庄,经走访了解,现年29岁的马某曾参与网络赌博欠下巨额高利贷,具有极强的反侦察经验,连续蹲守毫无收获。

12月中旬,专案组得知马某在县城某小区另有一处住处,民警克服水土不服、天气寒冷等恶劣条件,在该小区24小时蹲守连续蹲守8天后,于12月24日深夜,终于在该小区发现了马某的行踪,并成功将其抓获。

经讯问,马某对自己诈骗周女士等五家物流公司柴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马某交代自己于2020年6月零首付购买一辆大货车,从事柴油运输行业。但2020年下半年,自己接触了网络赌博,前后欠下100余万元高利贷,为偿还高利贷并供养自己的生活,产生了将运输的柴油据为己有卖掉“赚快钱”的想法。2020年10月30日,马某借运输之名骗得第一车柴油并成功获利11万元,随后疯狂行骗、连续做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被宁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宁津公安迅速侦破此案,并及时启动紧急止付程序,成功为周女士等5家物流公司迅速追回20余万元货款,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2月4日,周女士代表企业将一面写有“利剑出击保驾护航 热忱服务利民利企”的锦旗送到宁津县公安局,感谢宁津公安及时为自己挽回巨额损失。局长许辉接过沉甸甸的锦旗对周女士说:“谢谢你对宁津公安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多措并举,全力以赴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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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 赵琳
编辑 | 董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