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疲劳驾驶酿事故|肇事逃逸遭行拘

近日,德城区一名出租车司机在驾车过程中,突然“睡着了”,撞上了路边的机非隔离护栏,更让人意外的是司机师傅驾车直接离开,最终被处以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2月17日,春节假期最后一天的早高峰,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铁骑中队民警在湖滨路木材公司路口路段进行巡逻时,发现路边的机非隔离护栏有7节不同程度的损坏,民警根据现场残留的车辆碎片,初步断定肇事逃逸的车辆为一辆出租车,民警随后将这一情况上报大队指挥中心。

大队分控中心经调取附近监控,通过信息核查比对,最终确定出租车号码为鲁NT18**,当时发生事故的时间是凌晨3点36分,驾驶员是邹某某,随后大队办案中队民警快速锁定当事人,并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万一撞到人怎么办?撞了车不知道下来查看一下么?也不知道报警么?”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邹某某道出了实情.原来,邹某某从16日早晨8点出车干活,一直到事故发生,就没有休息过,属于严重的疲劳驾驶,随后民警调取了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在车辆发生事故之前的十几秒钟,驾驶员邹某某已经长时间“闭眼”驾驶车辆了,邹某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邹某某处以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在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切莫因侥幸心理选择逃逸,否则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相关连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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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 张亚磊
记者、编辑 | 董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