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17日全市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深刻汲取禹城市“2.16”火灾事故和“2.17”招远市夏甸镇曹家洼金矿火灾事故教训,自2月18日起至2月20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问题督导检查工作,由局副县级领导同志带队,相关科室(单位)业务骨干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分赴13个县市区开展全面督查。同时,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效果,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问题督导检查工作台账》,进一步督导重点明确。
集中行动开展前,召开了专项检查培训会议,对各督导组人员开展了教育培训,进行了督导工作各项要求、任务分工、督导内容、工作流程进行集中学习。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记者|石秀秀 通讯员|韩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