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宣传全覆盖,严惩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 ​经开区:这个春节“静悄悄”

去年底,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按照《条例》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经开区全年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条例》公布以来,经开区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确保“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公共安全零事故”。

线上线下齐发力

禁燃宣传全覆盖

“大爷您知道吗?从1月1日起,我们辖区内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您好,这是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日历,请您拿好……”春节前夕,宋官屯街道全体机关干部、网格员走上大街小巷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和巡查工作。

自《条例》公布以来,经开区抓好宣传发动这一首要环节,要求各镇街、部门发挥好党员干部的辐射带动和宣传作用,全面动员党员干部、禁放工作志愿者、物业保安等深入开展进社区(村居)、进企业、进单位、进小区活动,广泛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长河街道除发放告知书和宣传资料、张贴宣传页和宣传画之外,还与辖区内小区物业、沿街门市签订了烟花爆竹禁燃责任书,在人流量大的区域以及辖区小区的醒目位置上,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条幅,确保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各小区宣传禁燃条幅准时张贴到位。

据悉,我区各镇街部门注重宣传的时效性、灵活性和针对性,既用足条幅、公告、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形式,又运用网站、微信、短信、公交车载电视、出租车广告屏等,持续发布《条例》有关内容,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我区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违法性,力争做到报纸期期有“文”、广播天天有“声”、电视天天有“影”,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民警全员上岗

严惩违规燃放行为

2月12日,农历大年初一,宋官屯街道小申新村居委会办公室格外冷清,只有新城社区警务室的4名工作人员,他们负责包保小申新村,从除夕开始,24小时轮流值守,守护小区平安。

“这个春节是咱们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一年,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小区安全的同时,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也是今年的重点任务。”新城社区警务室警长代玉强说,在重点节假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全员出动,采用民警包保小区的方法,在全区130余个小区,定人、定岗不间断巡逻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前期我们做了很多宣传工作,社区居民基本了解了禁燃禁放规定。担心有疏漏,昨天我们在小区里又增加了不少宣传条幅。”民警方俊鹏说。

春节前,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全体民警就开始行动,进小区、进村庄,开展立岗、巡逻,兑换居民存放的烟花爆竹、处罚违规燃放等行为。

2月11日晚9时30分许,经开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和巡警大队民警在辖区某小区南门巡逻时,发现一男子燃放礼花弹。派出所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对该男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经开公安分局对发现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第一时间现场处理。对工作中发现、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论是燃放人有何种理由、何种特殊情况,绝不姑息,坚决打消极少数人的侥幸心理,从根本上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截至目前,共处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起。

街道部门联合行动

综合施治成效明显

“往年春节,小区里路面上到处都是鞭炮碎屑,今年,我们社区一个放鞭炮的都没有!”2月18日,宋官屯街道刘集社区居民刘秀英说,这个春节小区不仅安静了,而且也更干净了。

“春节期间,我们实行一级禁放管控,街道组织专人对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个公园广场等,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宋官屯街道相关负责人马立广说,为做好禁燃禁放工作,街道不少干部主动放弃休假,巡查劝导,确保辖区烟花爆竹零燃放。

为从源头上消除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减少居民的损失。春节前,宋官屯街道还在各社区统一设置烟花爆竹置换点,购买了洗衣液、透明皂和卫生抽纸等生活用品,用来置换居民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对接收的烟花爆竹他们按要求安排专人管理,防止二次流失、发生意外,并按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销毁。

同时,我区各街道联合区综合执法部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所有相关经营性场所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对可能存在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原材料的重点地区和场所部位,强化排查整治;严打严控违法行为,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此外,我区在春节前还发布通告,倡导在禁燃区域内不焚烧冥币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进一步净化城市环境,树立清新、整洁的良好城市形象。

“整个假期都没什么垃圾,到处都干干净净的。”负责晶华大道东方红路路段的环卫工人张相红说,“不放鞭炮以后,没有了碎纸片、烟灰,不仅我们环卫工人轻松了,大家都能过一个干净的年。”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路龙帅 通讯员|刘铭 黄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