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批40家县级融媒体中心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近日,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许可40家县级融媒体中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共计128个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4个,应用程序40个,公众账号74个),标志着山东省县级融媒体中心规范化运营迈出重要一步。

2020年以来,山东网信办严格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中宣部、国家网信办有关要求,依法开展全省县级融媒体中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做好政策宣讲,指导县级融媒体中心对照许可条件持续查缺补漏,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技术防范措施,持续推进提升县级融媒体中心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年3月全省县级融媒体中心通过建设验收后,山东网信办加快审批流程,按照“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原则,批准同意符合条件的40家县级融媒体中心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山东网信办将根据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推进情况、许可资质条件等相关要求和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积极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加快许可证核发步伐,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营。同时,指导各市网信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获得许可的县级融媒体中心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来源|网信山东
编辑|高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