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维护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破冰人;提起全区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曾连续两年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成为“办案能手”和“优秀办案人”;连续六年担任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培训班授课老师。
担当作为,公益诉讼敢为先
2015年,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新职能开始试点。鉴于此,刘志勇认真践行“拓荒牛”的精神,在公益诉讼这条路上披荆斩棘,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2017年,我区多家医疗污水直接外排,污染周边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政主管部门怠于履职,导致附近百姓怨言丛生。他排除各种干扰,深入调查取证、咨询行业专家学者,以缜密充分的证据链条,提起全区第一起、也是全市第一起在该领域提起的公益诉讼,最终法院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在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民主调研监督中,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党外人士查看,对办案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因此也受得了省院嘉奖表彰。
2018年,刘志勇通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监督我区菜园社区拆除未经审批、不合法的地下井设备,重新铺设管道,使1842户居民告别氟化物严重超标的地下水,喝上了放心的自来水。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刘志勇先后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00余件,这些案件事关我区的蓝天碧水、事关“舌尖上的安全”,件件都办到了百姓心坎上,促进了相关行政机关的依法履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忠诚为民,攻坚克难不言弃
肩上有责,心中有法。在办案过程中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先后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00余件,坚持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的完美统一,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舍得下苦功夫、真功夫。他主办的张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案值130万,13年未执结到位,个中原因错综复杂。他以“跑断腿、磨破嘴”的奉献精神,以法为据,真诚沟通,耐心调解,最终当事人张某某以8间门市楼抵顶130万元欠款的和解方式结案,取得多方共赢效果。省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及市院检察长先后对该案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省检察院将该案经验材料予以发布,供全省参考学习。
办案要心细如发,善于从细节发现瑕疵和漏洞。在办理齐某某与王某某虚假诉讼案中,刘志勇抓住案件中涉嫌虚假诉讼的蛛丝马迹,层层抽丝剥茧、深入调查核实,彻底查清齐某某等人以虚假诉讼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力促法院将3年多执行未果案件在一个月内执行完毕,40万元执行款项全部过付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并在新闻发布会上予以公开发布。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指出了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且旗帜鲜明地提出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六项措施。检察机关也出台了相应的措施。 2019年,一封求助信寄到了区人民检察院。我区龙头企业某集团公司反映,其与浙江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法院判决存在问题,恳请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纠正。案件金额近2000万元,且涉及设备合同纠纷,专业性较强。刘志勇作为主要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一二审卷宗,调查核实案情,实地查看涉案设备,并就专业问题咨询专家,发现判决确实存在问题,遂及时向省院提请抗诉,省院依法向省高院提起抗诉,最终案件改判,为企业挽回200万元损失,为企业卸下了诉讼包袱。
殚精竭虑,驰而不息谋创新
司法办案不能以案说案,而是要善于放大视野,以全局性思维创新机制,以点带面,以点促面,促进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解决公益诉讼案源问题,刘志勇利用信息化技术主导研发了“依法治区信息共享监督平台”。 30余家主要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纳入监督平台,并与信访局、热线办、消协、残联等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并自主研发“陵城检察呵护公益随手拍”与监督平台相连,群众发现的公益受损问题随手一拍即可上传,实现了与行政机关互动、与群众诉求互应、与其他监督主体互送,开创了“信息化+交互式”检察公益诉讼陵城模式;同时,为完善内外工作衔接机制,起草并制定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内部协作办案机制的工作意见》。
主导推进了系列机制的建立,打破了部门界限、强化了协作配合,有力地推动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起草并积极争取与区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共同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有关规定》,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与区法院会签了《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工作衔接;与区法院、司法局会签了《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区总工会会签《关于建立“工会+检察”工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区监察委会签了《关于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积极争取由区委区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法治陵城建设的意见》,为公益诉讼检察的顺利开展奠定制度保障;积极争取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开展雨污分流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雨污分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我是人民检察官,我必须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这是我作为一名检察官的坚定信念,这是刘志勇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奋斗的身影是对时代最高的礼赞,辛勤的汗珠是对幸福的最好表达。我将以自己的不断拼搏奋斗,坚守司法公平正义,践行初心使命,把守正创新融入到检察事业,把满腔热忱奉献给陵城百姓,书写着无愧于检徽的精彩华章。 ”刘志勇的铮铮誓言将不断激励着他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