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唱红歌!德州开展市直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合唱比赛 6月上中旬开赛

关于组织开展

德州市直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合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省驻德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共德州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发〔2021〕4号)文件要求,七一前夕,在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各部门单位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合唱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省驻德各部门单位。

二、组建参赛队

参赛合唱队伍应在 90—120 人,合唱队员必须为本单位、本系统职工。各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带头参加合唱。在岗人员100人以上的单位要单独组队;在岗人员不足100人的单位,要积极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参赛队。

三、曲目要求

参赛曲目要紧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为主题,激励和动员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曲目见附件2)。每个参赛队唱2首曲目。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4月20日前,将合唱比赛报名表纸质版(见附件1)报送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C40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dzgwxcb@163.com。联系电话:2687786。

(二)排练阶段:4月-6月初,各参赛队根据各自时间组织排练,力求达到最好状态,展现积极昂扬的精神风貌。

(三)预、决赛阶段:6月上中旬。

五、有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组织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合唱比赛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党组(党委)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确保工作落实。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不折不扣、有序有力地推进工作。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加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活动开展经验,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营造出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浓厚氛围。

附件:1.德州市直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合唱比赛报名表

2.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合唱比赛曲目

中共德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