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纪委监委关于对2起不实举报澄清正名的通报

为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维护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秩序,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平原县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不实举报澄清如下。

关于澄清对前曹镇前谢家洼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洪升相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举报人反映前谢家洼村支部书记刘洪升未将刘龙飞2月份上交的低保申请及时上交民政所,不给刘龙飞出具残疾证明。刘洪升的二婶不符合条件却于2020年办理低保。经查,刘龙飞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并且身体没有残疾,也不符合办理残疾证的条件。刘洪升没有二婶,并且该村三个低保均为前几年原任支部书记办理,刘洪升上任后没有办理过低保。举报内容不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桃园办事处吴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赵建平相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举报人反映吴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赵建平利用村内原有的砂管井套取国家补贴。经查,2015年山东省国土部门土地治理时,济南黄河工程局在桃园街道办事处吴家庄村设有施工项目,吴家庄村北4眼砂管井被济南黄河工程局占用,济南黄河工程局将4眼井折价12000元补偿给吴家庄村集体,补偿款于2015年7月2日已作为村集体收入列入集体账户。举报人举报内容不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平原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把强化监督和正向激励结合起来,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又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形成“当干部必作为、让干部敢作为、促干部想作为、使干部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来源|平原清风
编辑|高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