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小黄小青小蓝电动车都带头盔了!共计2200个!颜色还是配套的!

为进一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充分发挥重点行业示范引领作用,4月14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联合辖区共享单车企业开展安全头盔投放仪式,为共享电动车安装配齐安全头盔,切实提高市民出行安全系数。

“这个事儿是真好,我们出行也有安全保障了”“很方便,正好相应现在这个一盔一带这个活动”,市民们对此次活动纷纷表赞。据交警部门了解到,此次参加活动的有哈罗、青桔、美团、小遛四家共享单车运营单位,共计2200个头盔投入使用。


据统计,在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我们推行此次活动更多的是让市民更深入的了解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同时也希望市民在使用共享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更好的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出行安全。”交警直属一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邓金凤表示。

公安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的安全头盔时,要懂得爱护,切勿损坏头盔或据为己有;同时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守交通法规,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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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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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马乐 通讯员|张亚磊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