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八批信访件

4月17日,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八批信访举报件共68件,涉及12个县市区和2个市直部门:德城区10件,宁津县9件,乐陵市9件,禹城市8件,齐河县6件,陵城区5件,临邑县4件,夏津县3件,平原县3件,武城县3件,市城市管理局3件,经济技术开发区2件,运河经济开发区2件,市交通运输局1件。

涉及环境问题71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30个,水污染问题16个,固废污染问题15个,噪声污染问题9个,其它问题1个。上述交办事项,已按时限及要求转交相关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查处。

记者|董天力
编辑|高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