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十一批信访件

4月20日,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十一批信访举报件共51件(其中1件涉及2个县市区),涉及12个县市区和1个市直部门:禹城市7件,德城区6件、临邑县6件,宁津县6件,夏津县6件,乐陵市5件,陵城区4件,武城县4件,市城市管理局3件,平原县2件,齐河县1件,庆云县1件,运河经济开发区1件。涉及环境问题52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26个,水污染问题14个,固废污染问题6个,噪声污染问题3个,其他问题3个。上述交办事项,已按要求转交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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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