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十八批信访件

4月26日,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十八批信访举报件共96件,涉及11个县市区和1个市直部门:陵城区18件、德城区16件、宁津13件、临邑县11件、乐陵市10件、齐河县6件、禹城市6件、夏津县4件、平原县4件、市城市管理局4件、庆云县3件、经济技术开发区2件。涉及环境问题98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41个,水污染问题25个,固废污染问题25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其他问题5个。上述交办事项,已按要求转交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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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天力
编辑|高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