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4月26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5个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玲、周玉刚、陈璞平、冯如胜、王晓东,秘书长孟祥春分别带队,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开展检查。检查组综合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建筑施工场地、“九小”场所、劳动密集场地、工贸危化企业、应急避难场所近百点位,查找问题隐患150余处,均现场反馈要求按期整改到位。
检查组强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关系经济社会稳定,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丝毫不能放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深化“两法两条例”贯彻落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链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进一步紧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住漏洞,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水平,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
检查组要求,要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人员,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加强装备配备,强化基础能力保障,提高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打造忠诚担当可靠的应急管理队伍,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部分市人大代表、相关领域专家受邀参加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部分市直部门单位结合职责开展了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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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鸣宇
编辑|高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