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系好安全带!”近日,市民王丽乘坐出租车时发现,即使坐在后排,也会听到驾驶员这样的提醒。
乘车人坐在后排也需要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需要佩戴头盔,这是每一位驾乘人员应遵守的道路交通法规。自4月23日起,我区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践行一盔一带”活动以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联合各镇街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走进学校、企业和社区,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分析现实案例等方式,切实提升市民的法治和安全意识。
连日来,交警二大队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增加巡逻密度,深入开展“一盔一带”行动,严厉查处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5月10日上午,交警二大队开展了专项执法。在澳德乐路口,执勤民警对一辆小型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后排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当天11时左右,民警检查时发现另一辆车存在后排人员未系安全带行为。民警当即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两位乘车人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
记者从德州交警支队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德州交警自4月中旬开始严查,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罚款20元,不记分。
“4月中旬以来,我们查处129起违法行为,罚款2580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骑行中队民警万孟龙表示,在执法过程中,交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加大劝导查纠力度,逐步引导市民形成系好安全带、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
为进一步加大“一盔一带”宣传力度,5月18日下午,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深入美团外卖开展“一盔一带安全行”主题宣讲,减少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醒外卖骑手骑乘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同时,现场示范佩戴头盔的使用方法,讲解错误佩戴头盔的做法。
“我们为所有骑手都配发安全头盔,这次交警过来进行安全宣传,普及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对于保证送单骑手出行安全很重要。”美团外卖开发区站站长表示。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每一位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接下来,交警二大队将持续加大“一盔一带”宣传力度,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不佩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乘人员,“安全带=生命带”,要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摒弃交通陋习,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的好习惯,坚决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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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于春芝 通讯员|阴祺男
编辑|路龙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