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城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中,积极引导公安部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及时返还向十几位被害人返还100多件被盗的日常生活用品。
自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夜间流窜至老城镇十几个村庄,多次采用爬墙入院、撬门别锁等手段实施盗窃手段,盗窃村民的日常生活用品。小到鸡蛋、食用油,大到有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涉案物品多达一百多件涉案金额两万余元,严重侵害当地村民的财产安全。
2021年3月12日,该院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同时,为了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可能挽回被害人损失,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在向公安机关发出的《继续侦查提纲》中,明确要求公安机关在继续侦查时,重点做好挽回损失工作,及时将已经扣押被盗的财产返还给被害人,防止长时间存放,影响使用。
2021年5月11日,办案人员联合公安侦查人员在武城县原看守所,将朱某某盗窃的赃物如数退还给了十几位被害人,对我们的办案人员连声道谢。小案子彰显大情怀,武检人忠实践行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用点点滴滴的实事、小事,为社会的和谐、人民的幸福默默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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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高振博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