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德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2021年德州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补充录用公务员考察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情况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
进入2021年度德州市各级机关(不含公安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考察和体检工作自2021年6月3日开始,6月17日前基本结束。考察和体检的具体事宜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报考者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
三、考察、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考察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取人。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体检
体检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见招录职位表或者相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公安机关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评具体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招录机关网站。完成体能测评后按相关规定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公安机关补充录用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德州市公务员局
2021年6月3日
2021年德州市各级机关
(不含公安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
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名单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市公务员局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