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禹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刻吸取6月13日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小区发生燃气爆炸等事故教训,为提高市场内商户的安全意识,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7月9日上午,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对大禹便民市场、湖滨便民市场集中开展燃气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行动小组由副局长李殿江带领,党组成员邵立军、安全监管室主任李保健、市场服务保障中心主任张明祥及相关人员参加。
检查中,检查组分别对商户和餐饮经营场所的用气环境、设备和储存数量进行严格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发现有商家存在未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液化气罐、使用或堆放3个及以上液化气罐,对于存在煤气罐存放超量、燃气管道老化、液化气阀门损坏、未加装燃气报警器、排风不畅、燃气间不规范、堆放杂物等问题的商户作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商户进行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下一步,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对大禹便民市场和湖滨便民市场开展燃气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压实责任,坚持严格管理燃气工作,同时广泛开展商户和群众安全用气宣传,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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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李保健
编辑 屈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