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德州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最高每月补助1940元

7月27日,我市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沙剑介绍市民政局在民生领域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及下半年的计划和推进举措。

市民政局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突破提升兜底保障能力。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为进一步增强民生兜底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困难群众福祉水平,5月份,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自2021年1月起,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全市各类困难群体共有150394人,其中包括:3103名城市低保对象,标准每人每月755元;49378名农村低保对象,标准每人每月565元;24913名城乡特困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13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815元;73000名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每人每月160元,三、四级每人每月13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每人每月140元,二级每人每月120元。1576名孤困儿童,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94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54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08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民政服务对象救助保障标准全部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跨省通办”。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进行资格认定申请的异地代收、推送户籍地审核、办理、结果反馈等工作。

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动员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走访慰问发现的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将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者因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通过走访慰问,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党的民生政策,教育引导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印发《关于印发“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字〔2021〕23号)。截至目前,各县(市、区)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1599人次,支出资金48.94万元。走访后解决的政策问题15个,走访后解决的个案问题7个。

开展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在三年全市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基础上,开展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德民字〔2021〕31号)。截至目前,各县(市、区)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数为962户、1138人;新纳入低保对象数为1937户、2628人;受疫情影响纳入临时救助数为11人次;有集中供养需求人数为245人;新增分散供养人数为11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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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鸣宇 编辑|苗欣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