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里的老德州|孟僎33年治齐河


孟僎33年治齐河

□郭峰

清康熙版《齐河县志》里记载着这么一位知县,他二十几岁到任齐河知县,一口气干了足足33年,直到在任上去世,把人生最宝贵的年华都献给了齐河。他就是直隶玉田县(今河北唐山玉田县)人岁贡生孟僎。

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孟僎就任齐河县知县。《齐河县志》载:“(他)持己俭约,平易近民;民有犯者,多劝谕之,不忍鞭笞;暇则遍履境内,询疾苦,课农桑;视民如子,而民亦爱如父母。任满,抚按交章荐留,加同知衔,仍管县事。莅任三十三年,人称循吏第一,后卒于官,因家焉。入名宦。”

持己俭约,平易近民。孟僎严于律己,生活俭朴,守规中矩,生活上追求简单,不奢侈,不贪不沾,对自己严格要求。坚持的是“身正不令则行”,以廉生威;跟百姓融为一体打成一片,不摆“架子”不摆“官谱”,对百姓不滥用刑罚,以教化为主;他还相当勤政,“暇则遍履境内,询疾苦,课农桑”。在古时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没事儿就走乡串户,走遍全县,长年累月深入一线访民疾苦发展生产。

孟僎就像田间地头的一位普通老农,长年累月带领百姓春耕秋收,帮助百姓调解邻里纠纷,他没把自己当成县太爷,而百姓也没把他当成官。他在任的33年间,齐河县共发生各种旱、涝、蝗灾17次之多,几乎不到两年就发生一次,最重的一次是1434年,“旱,七月蝗蝻履地尺许,伤稼”,但齐河百姓在孟僎的带领下,安然度过了每一次灾荒,生活没有受到大的影响,社会始终能保持着基本稳定。

县志这样评价他:“稽古循良必推卓鲁。”卓鲁是汉代的两个官员,即卓茂和鲁恭,《后汉书》对他俩的评价是“卓、鲁款款,情悫德满。仁感昆虫,爱及胎卵。宽、霸临政,亦称优缓。”在中国历史上,这两人都是古人推崇的贤能官吏,是古代官员的榜样。可见历史已把孟僎推为官员的标准形象,更甚至把这种评价定为“千载公评,曷敢轻假”。

后有县人房家壁过孟僎墓时有诗《孟使君墓》赞曰:

惠泽津津远近闻,夕阳衰草傍孤坟。

停车细剔残碑读,三十三年老使君。

孟僎入职齐河县后,再未回原籍,其后人在今齐河县祝阿镇孟庄繁衍至今。《祝阿镇志》载:“孟庄,1965年《〈社教〉村史》载,齐河县府有个孟知县,落户于此,故名孟庄。”其曾孙孟养性,官至河南巡抚、副都御使,也是齐河史上有影响的人物。

(原载于2021年7月30日《德州日报·德周刊》4版往事)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李玉友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