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会员单位:
根据《德州市“长河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宣发〔2014〕25号)《关于印发德州市“长河文艺奖”评奖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宣发〔2019〕12号)文件规定,第四届德州市“长河文艺奖”评选工作于2021年7月正式启动。
本届评选电影类艺术作品奖、艺术突出贡献奖具体评选实施办法和评选细则请详见附件。
请各会员及会员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于8月18日前将参评作品、相关申报材料和第四届德州市“长河文艺奖”申报汇总表,报送至德州市电影家协会办公室王玉心(联系电话:18905448881),同时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dzsdyjxh@163.com,过期将不能参加推选。
按照文件要求,德州市电影家协会负责推荐1-5部符合条件的作品上报。如果报送到德州市电影家协会的符合条件的作品超过5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按照评议结果推选前5部作品;如果报送符合条件作品不足5部,则全部推选至德州市文联。
德州市电影家协会
2021年8月6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市电影家协会
编辑|苗欣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