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餐饮服务单位:
为全面做好武城县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格从业人员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按规定落实从业人员“应检尽检”和“应接尽接”,未按规定核酸检测和接种疫苗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出现有疫情重点地区往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当地派出所或镇街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从业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建档案,做好个人防护,对缺勤人员实行跟踪管理。
2、强化场所环境管理。加强经营场所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加强场所环境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登记,重点对进口冷链食品或采用进口原料生产加工冷链食品的经营场所环境,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实防疫物资储备,保障物资充足;加强垃圾分类管理,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处置规范、去向可查。
3、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采购、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须在24小时前报备,并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完成“山东冷链”系统录入,禁止冷链“八不”行为;所有经营、使用冷链畜禽肉、水产品的餐饮单位必须按照“山东冷链”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并规范录入信息。
4、加强餐饮服务管理。严格执行“两看一测一问”制度,一旦发现顾客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或扫码显示为红码、黄码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禁止其进入并立即告知所在地社区;在餐饮服务区域严格遵守“一米线”规定,控制人流密度;倡导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公筷制、分餐制,非接触式点餐和结账。
5、严格把控聚餐要求。非必要不聚集、不聚餐,确需举行大型会议、聚会、婚宴等聚餐行为,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与活动举办者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提前3天向所在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属地市场监管所报备,控制跨县域人员流动,100人以上聚餐活动延期举办。
6、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对于违反上述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监督服务电话:
城区市场监管所:6769886
广运市场监管所:6769881
鲁权屯市场监管所:6769885
老城市场监管所:6313315
武城镇市场监管所:6769882
四女寺市场监管所:6389378
郝王庄市场监管所:6769883
李家户市场监管所:6769879
甲马营市场监管所:6769887
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8日
来源|爱武城
编辑|李榕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