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80岁老人,竖起大拇指!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敬、赡养老人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位儿女应尽的义务。然而,生活中总有例外。5月份,乐陵法院受理了一件赡养老人纠纷案。

家住乐陵市杨安镇东寨村的宋某,今年近80岁了,生有三子,因今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导致生活困难,三个儿子都不在身边,且不支付赡养费。宋某家的事在村里也是例外,村支书曾出面多次调解劝说,却毫无进展。

宋某无奈,只得向乐陵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老人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老人,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宋某的诉讼代理人根据上年度山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支出额来计算,宋某的三个儿子共同承担赡养费每年12660元,每人承担三分之一。

案结事了

乐陵法院速裁一庭受理案件后,立刻向当事人及村支书了解情况,因为宋某的三位儿子都常年在外地,都因事无法回家,速裁一庭案件承办人王伟利用晚上下班和周末时间,远程在电话、微信上跟当事人进行交流,对宋某的三个儿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了解当事人意愿,聊他们的父亲,跟他们讲解法律知识,最终三位当事人同意调解。为了防止被告不给或拖延给付,让他们形成长效机制。速裁一庭根据法律规定,要求三位当事人于每年的5月31日前给付,如逾期给付,则每年增加1000元。

宋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6月1日,速裁一庭驱车20多公里,来到杨安镇东寨村,亲手将钱送到宋某的手中,宋某激动的多次紧紧握住法院干警的手,连连道谢。从5月28日立案,到5月31日出调解书,再到6月1日将钱送到宋某手中,速裁一庭用短短3天时间,就让宋某的生活有了着落,这起赡养纠纷案也画上了圆满句号。

乐陵法院速裁团队充分发挥其司法职能和速裁程序优势,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减轻群众诉累,及时快捷化解社会矛盾,让简案不跑“马拉松”,高速进入“快车道”,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速、专业、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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