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陵市纪委关于澄清3起不实举报的通报
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市纪委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澄清对乐陵市化楼学区主任兼张屯中学校长闫发民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0年12月16日,群众举报反映闫发民在任孔镇教委主任期间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经查,闫发民曾于2006年9月至2008年8月在孔镇中学任职校长,从未担任过孔镇教委主任,未发现闫发民任职期间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经核查认定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实,现予以通报澄清。
二、关于澄清对乐陵市丁坞镇后何庙村原村民小组组长刘玉峰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1年5月21日,群众举报反映刘玉峰为村民办理低保索要费用的问题。经查,刘玉峰在任职丁坞镇后何庙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共为6人申请办理了低保,6人均符合低保办理标准,未发现其办理低保索要费用的问题。经核查认定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实,现予以通报澄清。
三、关于澄清对乐陵市寨头堡乡双庙韩村党支部书记韩洪亮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1年6月4日,群众举报反映韩洪亮为张姓村民办理社会救助工作中不作为的问题。经查,寨头堡乡双庙韩村没有张姓村民要求办理社会救助,未发现韩洪亮在办理社会救助工作中不作为的问题。经核查认定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实,现予以通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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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苗欣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