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医保惠民五个鼓励”行动支持区域医疗高地建设的试行意见》,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开展“医保惠民五个鼓励”行动。现我院1个国家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单位,5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纳入上调专科范围,报销比例最高上浮12%!
德州市中医院医保报销比例上浮的中医药重点专科:
国家重点科室治疗:内分泌科,报销比例上调12%
省级重点科室治疗:骨伤科、康复科,报销比例上调8%
省级建设科室治疗:脑病科、心血管科(东区内科)、脾胃病科(西区内科),报销比例上调4%
上述重点专科的按病种结算住院患者和中医日间病房患者,报销上浮比例比按项目结算减半执行。
根据《意见》中涉及的医保报销比例上浮政策,在报销比例上浮后超过95%的,按95%执行,上浮前报销比例超95%的,按原比例报销。患者住院期间因病情变化需转科室治疗的,所涉及报销比例上浮的重点专科期间的费用应分段计算报销金额。患者主诊断疾病应与重点专科专业相符,不相符的不执行报销比例上浮政策。
来源:德州市中医院
编辑|屈大鹏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