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德州市关心关爱企业家二十条措施》,9月7日,德州市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德州市“惠商卡”服务办法(试行)》,我市向“双50强”企业家和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优秀企业家”颁发“惠商卡”,,2年内本人持“惠商卡”可享受交通出行、子女教育、医疗保健、景区游览、健身服务等方面的优待。
德州市“惠商卡”服务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德州市关心关爱企业家二十条措施》(德办发〔2021〕1号文件),制定本服务办法。
第二条 德州市向“双50强”企业家和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优秀企业家”颁发“惠商卡”,企业家凭“惠商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服务。
第三条 交通出行。企业家凭“惠商卡”在市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德州东站出行时可享受本人及随从人员1-2人的贵宾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德州银行)
第四条 子女教育。企业家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安排到相关公办学校就读。(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第五条 医疗保健。企业家凭“惠商卡”可享受市内三甲医院接待咨询、预约就诊、就医指南、转诊服务等就医绿色通道服务。每年为企业家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查体和疗养活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第六条 景区游览。企业家凭“惠商卡”可享受免费进入德州市内由政府投资或管理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国家森林公园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第七条 健身服务。企业家凭“惠商卡”可享受在德州市内各级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入场馆健身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第八条 “惠商卡”仅限企业家本人使用,使用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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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记者 | 尹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