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从即日起,德州公安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厉打击整治“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专项行动,重拳整治“车虫子、证贩子”买分卖分、买道领路等违法犯罪行为。
打击重点
■ 以代办业务为由,编造谎言,夸大办事难度,骗取办事群众钱财的;
■ 谎称无法办理相关业务为要挟,敲诈勒索驾考学员和办事群众钱财的;
■ 组织、参与驾驶证考试替考等作弊违法行为,组织、参与驾驶证买分卖分,帮助他人逃避处罚的;
■ 收取钱物,为违法运输车辆“望风带路”,阻碍执行职务或扰乱单位秩序的;
■ 伪造、变造、买卖、使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以及使用套牌、改装、拼装车辆等骗取交警业务办理的;
■ 民警或辅警与“车虫子”、“证贩子”或驾驶员、车主内外勾结,违法违规处理交通违法、违法违规提供执法信息或充当“保护伞”的;
■ 通过其他不法手段,侵害办事群众合法权益,影响公安民警部门执法办案等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坚持“重拳出击,以打促管、警种联动、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多警种联合办案机制,强化对车管所、机动车检测机构、考试场地、事故科、违法处理大厅等办公场所周边和货车通行密集路段的巡逻管控,及时发现、搜集、固定非法中介违法证据,加强对网络、微信和小广告涉及交警业务内容的整理分类,获取非法中介违法行为线索。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查一批、清理一批、曝光一批”,切实根除非法中介滋生土壤。
公安机关将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头条号、直播等方式广泛宣传交警部门工作规范、便民措施、业务流程和收费标准,提高交警业务工作透明度,避免群众被非法中介蒙骗, 集中曝光一批非法中介典型案例,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同时,交警部门将在业务窗口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2天行政拘留4人
专项行动开展2天来,公安机关各警种迅速行动,2天时间内共行政拘留4人,另有5起线索正在侦办中。
自2020年7月开始,禹城市赵某某伙同其妻子刘某某,从微信群和熟人中收买驾驶证分数,给违章人员代扣驾驶证分数,从中赚取差价牟利。经审讯,赵某某、刘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二人之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提供虚假证言,禹城市公安局依法处以二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夏津县许某某、柳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提供虚假证言,分别被夏津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非法中介,露头就打
严厉打击,整治到底
德州公安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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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时刻绷紧防范之弦
谨防中介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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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蓝鲸新媒体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