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三十一批)涉及德州市有关情况

9月2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第三十一批)信访件,涉及德州市共6件。共涉及4个县市区和2个市直部门,其中乐陵市1件、夏津县1件、齐河县1件、经济技术开发区1件、市农业农村局1件、市化转办1件。共涉及环境问题6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3个,其他污染问题2个,噪音污染问题1个。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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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天力 编辑|苗欣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