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持续深化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现将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勤务中心党总支原书记、警卫特勤大队原大队长齐兆富违规收受企业负责人礼品礼金、利用职务影响侵占企业财物问题。

2016年7月至2021年6月,齐兆富在担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卫特勤大队大队长期间,收受辖区个体工商户、企业负责人所送礼金1.7万元,收受某商贸企业所送100箱青岛啤酒和啤酒节贵宾票价值共计3.64万元。2019年12月,齐兆富利用职务影响,强行拆卸某停车管理企业保管的查扣车辆配件据为己有。另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齐兆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武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原庭长孙双栋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1年5月,武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庭长孙双栋、执行局副局长王长兴、执行局执行员王晓月在执行扣押车辆工作期间,3次接受申请执行人某电商企业负责人宴请,共计花费1840元。王长兴、王晓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孙双栋另涉其他违法问题,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被免去执行实施庭庭长职务,调离执行、审判岗位。

庆云县民政局原四级主任科员张建奎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为亲属承揽工程谋取利益问题。

2014年至2017年7月,张建奎在负责庆云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项目管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打招呼,违规为本人及亲属承揽桥涵、管道修建等工程谋取利益,累计工程量410万余元,其中张建奎从中获利55万元。另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张建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当前,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全市重点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市纪委监委以解决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为切入点,贴身护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从严约束自身言行,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干部日常执法、审批服务、廉洁用权和“八小时以外”严格监督,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决策执行、审批服务、执法司法、招标采购等领域,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管理服务部门吃拿卡要等“四风”问题,以及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为护航重点项目挂图作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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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德鹏
编辑|孙耕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