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治理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姐妹: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自2021年10月1日起,德州市全面治理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努力打造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姐妹的宣传带动作用,发出倡议如下:
一、不购买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坚决不购买未经国家生产许可、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电动三轮、四轮车,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二、不违规驾驶电动三轮、四轮车。驾驶合格电动三轮、四轮车要携带相应级别的驾驶证件,坚决不无证驾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持从我做起,维护良好的城乡运营秩序,安全出行。
三、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达不到安全标准,没有交通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保障。坚决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并带动身边亲属和朋友,共同抵制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
家事国事天下事,交通安全是大事。交通是城市流动的风景线,展示着德州的和谐温馨,体现着德州人的文明素质。让我们齐心协力,争当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乘车的拥护者、践行者、监督者,为推动德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德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德州市委
德州市妇联
2021年9月30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刘臻 编辑|苗欣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