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报鲜评 | 治理违规电动车,为交通加把安全锁

近日,德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明确了治理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要求,自2021年11月1日起,德州市区将全面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工作,中心城区将设置限行区域及时段。这是我市依法加强城市治理的实际行动,也是助推市民安全文明出行的有效举措。

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在城市街头穿行多年,机动车道、胡同、小区无处不去,载客、运客“无所不能”,虽解决了部分市民的出行需求,却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对此,市民啧有烦言,政府也屡次治理,但实际效果却难如人意。究其症结,一是存量违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客观存在;二是仍有人出行只算“方便账”“成本账”,不算“安全账”。由此可见,要想让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治理真正从纸上落实到路上,既需要政府部门坚定的决心及科学的执行,又需要人人争当安全出行的践行者。

治理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由来已久。早在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近几年,北京、湖南长沙、安徽合肥、河南商丘以及我省菏泽、聊城等多个地方,均发布了限行禁行规定,为电动三、四轮车“立规矩”,因此,每个人都要真正认识到,严查严管违规电动三轮四轮电动车是大势所趋,任何不依法依规执行规定的人,都与城市发展背道而驰。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此次限行的车辆明确为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也就是说,若你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里,带着车辆手续去车管所挂牌,即可正常上路行驶。这一规定体现了治理的科学性,避免了政策执行的“一刀切”,相信广大市民会认识到政府治理的决心,进而依法依规而行。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治理要真正见效还需疏堵结合,有关部门必须转变思想和观念,下绣花的功夫治理城市,更加完善公共交通,在城市的“毛细血管”等层面进行精细化治理和疏导,为群众出行、运输等提供更加便利的替代服务。广大市民更要树立主人翁的精神,既做安全出行的践行者,也做城市交通治理的监督者,依法出行、安全出行,唯有如此,才能为城市交通加上一把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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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胥爱珍 编辑|高红岩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