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满满!德州市出台“20条”措施鼓励支持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48号)文件精神,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率先突破,近日,德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七部门单位出台《关于鼓励支持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建功立业的若干措施》,共计20条“干货”扶持措施,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乡村振兴生力军作用,助力德州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

针对农村人才缺乏问题,招募储备优秀退役军人农村基层党组织后备人才,每年根据退役军人在村居住、工作意愿和特长等情况,开展摸底研判和建档立卡。对纳入农村后备人才库退役军人培养对象,逐人落实培养措施,由一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一名村党组织书记和一名“两委”成员联系帮带,让退役军人成为“兵干部”“土专家”“田秀才”。实施乡村振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万人培训计划”,组织实施100个左右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包”,三年内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补贴培训、就业“直通车”培训1万人次以上,培育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打造乡村振兴退役军人服务队。

针对乡村产业发展动能不足问题,结合乡情村情、产业特色和“三农”事业发展需求,围绕农业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编制一批农林畜牧、交通水利、文化教育旅游等一批涉农重大项目,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同时,大力发展区域党建联合体,创新“合作社+”等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实现村集体和农户“双赢”发展。发挥新希望六和、雨润、和康源等龙头企业规模带动效应。创新“合作社+”等多种融合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区域党建联合体做法,实现村集体和农户“双赢”发展。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创建全域绿色生态农业先行示范区。结合全市开展“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推动“德州味”农产品品牌“抱团”发展,实现“叫响一个品牌,带动一方产业,富裕一方经济”。

围绕赓续红色血脉,发挥退役军人红色底蕴优势,依托红色驿站、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平台,组建“一老一小”红色故事讲解团,讲党史、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助力文明实践,做革命精神传承人,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和农民群众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组建了“长缨”退役军人乡村振兴服务队。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具有救援抢险、医疗救助、特种训练等专业技术经验的优秀退役军人,组建应急救援、法律服务、公共卫生等专业志愿服务队,提升全市志愿服务队伍在防御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事件等复杂情况下的服务保障能力。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广大乡村振兴退役军人创业者带领更多的基层群众增收致富。

同时,将强化政策资金、物质荣誉等全方位服务保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让广大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有担当有作为、有荣誉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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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编辑 |王秀青  通讯员 | 刘志新  于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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