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320元,2021年德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特困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全额补贴,低保对象定额补贴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202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正式开始。202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人均580元,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320元。对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县(市、区)财政按本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居民可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德州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也可通过村委会、居委会、学校等代征单位缴纳。集中缴费期截至今年底,对确因外出务工等原因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居民,个人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2年2月底,享受待遇时间为缴费之日起至12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新生儿可在出生后6个月内补缴城乡居民医保,补缴后享受待遇时间为出生之日至当年度12月31日;对其他少数在集中征缴期和延长缴费期内未能及时缴费的居民,允许补缴,补缴标准为当年度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补缴费用之日起30日后至12月31日。

2021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90元,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统一划拨。根据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提供的困难群体名单给予参保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低保对象等其他困难群体给予定额补贴。对集中征缴期结束后新认定的政府资助人员,已缴费参保的不再进行参保资助,未参保的及时办理资助参保手续。集中征缴期结束后参保的政府资助人员仅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年度内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设等待期。

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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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记者 | 尹晓燕 通讯员 | 冯玉梅

审核 | 王秀青 终审 | 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