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武城检察院:调取关键证据 守护当事人权益

近日,年过七旬的王某莲向武城县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表达对武城县检察院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2020年11月份,肇事司机陈某驾驶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某县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同车人员刘某亮当场死亡。经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陈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同车人刘某亮此事故中无责任。受害人刘某亮全家四口人,妻子为下岗职工,母亲王某莲已经年过七旬,全家生活来源主要靠刘某亮的打工收入。刘某亮的意外身亡使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事故发生后,由于肇事司机、车主、车辆挂靠的运输公司各方意见不一致,受害人刘某亮的家属一直未获得赔偿。武城县检察院干警在社区服务走访中获知此情况,便主动登门到受害人家中了解案情。经过审查认为刘某亮母亲情况符合支持起诉的法律规定,遂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刘某亮的母亲提出申请,请求检察机关帮助调取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终于在案件庭审前调取到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法院依据事实与法律作出判决,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全部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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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 高振博 编辑 | 董建新
审核 | 张志宁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