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慧晶、市司法局局长李福辉、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王福君发布有关情况。

该条例7月27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9月30日由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从法治层面为各类市场主体活动提供了“硬核”护航,彰显了我市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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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志冕 杨戈 编辑|高红岩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