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
酒后不能开的车
指的是汽车
如果你也这么想,
那就大错特错了!
生活中,大家是否看到过这样的场景,有人喝得满面红光,骑着电动车在路上歪歪扭扭地行驶,完全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现实中有些人存在这样的误区,认为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不存在醉驾,其实不然......
10月24日15时许,吕某某酒后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从衢州市衢江区出发至江山市区,当行驶至市区江滨路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下。
执勤交警在纠正吕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驾驶员吕某某满身酒气,遂对其进行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228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
交警检查电动三轮车的购车发票及合格证,发现该车是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遂依法扣押了该车。据悉,驾驶人吕某某中午吃饭期间,独自在家喝了些烧酒。下午14时许,从衢州家里出发,准备到江山市区玩。没成想,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随后,交警将驾驶人吕某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10月27日,经鉴定,吕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5mg/100ml。吕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江山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