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情介绍
2021年8月2日20时10分许,56岁的陈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沿侯马市褚村南门北侧路段由北向南行驶时,刮撞道路西侧由北向南正常行走的行人白某某及其女儿张某某母女,造成白某某及张某某二人不同程度受伤及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诊断,此次事故致白某某急性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
事故成因
陈某某回忆事故发生的经过,当天晚上八点左右,摆完地摊的陈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褚村南北方向道路由北向南行驶,由于路上有路灯照明,相对方向车流量较大,对向机动车灯光使陈某某看不清路况。对向车道一辆机动车驶过后,陈某某突然看见正前方有两个并排走路的行人,她急忙打方向避让,但已经迟了……
事故分析
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规定,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行人夜间出行:
1、在黑夜,即使是颜色鲜艳的衣服在20米左右的距离上看上去就会有些模糊,而黄色、荧光色衣服在夜晚最为醒目。所以,夜晚步行外出尽量减少穿深色衣服,最好穿有反光条或荧光条的衣物,安全效果是比较好的。
2、在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走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通道等行人过街安全通道。
3、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山区道路,尽量不在道路拐弯处视野盲区横过马路。在拐弯处一般也是事故多发地,很大原因是因为双方视野都不好,如果行人要在拐弯处过马路,一定要选择在来车方向的显眼处,确定没有来车再过马路,万一中途有来车也好让司机能看到自己然后在安全距离内操作好减速等措施。
夜间行车交通安全:
夜间行车,由于光线差能见度低、驾驶人身体疲劳、路况不佳等多种因素导致事故发率要远大于白天。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多不胜数,夜间行车相对白天需要更加小心谨慎。
1、虽然夜间车辆较少,但需要驾驶人更加仔细观察周围环境和路面情况,作为驾驶人有必要了解夜间行车相关注意事项,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夜间行车安全。
2、 留意路况变化和路面情况。通过路口、居民区时要缓慢行驶。如果看到道路上出现一些石头、砖头、树枝等物体,应第一时间轻踩刹车,确认安全后变换车道。
3、 雨雾天一定降车速。如果天气突然下雨或起雾,要在第一时间降低行车速度,如果前车的速度此时也降低并且适中,可以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跟车行驶。
4、夜晚遭遇远光灯应该怎么办?夜晚乱用远光灯可使驾驶人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被远光晃到的驾驶人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的观察能力大大下降,特别容易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对向来车长时间使用远光灯,可采用切换远近光灯的方式提醒对方。面对自己的提醒,如果对方毫不理会,就主动减速靠边,等会车结束再正常行驶。如果遇到对向车辆切换灯光,要注意自己是否无意间开了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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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临汾交警 编辑|苗欣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