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市人社局发布2021年下半年就业见习岗位,共涉及217个见习岗位、4376人需求信息。此举旨在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城乡青年增强就业能力,提升就业技能,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城乡青年可报名参加。
根据规定,就业见习人员的范围是:离校3年内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周岁青年;毕业前3个月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原则上为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间出现就业见习协议到期或解除;见习期间与见习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办理了就业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办理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等情形;就业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等情况的将终止见习。
期间,见习单位按月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同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根据其实际参加见习时间发放。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
符合见习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根据发布的见习单位和岗位信息进行双向选择,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开始就业见习。见习单位于见习开始 30日内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登记见习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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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志冕 编辑|苗欣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