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德州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就诊卡!全流程使用电子健康卡

以前看病

每到一家医院都需要办理一张就诊卡

近日

德州全面升级电子健康卡统筹支付功能

在省内率先建设

德州电子健康卡统筹支付平台

实现百姓看病就医持电子健康卡

“一院充值、全市使用”

预计年底前

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部取消就诊卡

实现电子健康卡全流程使用



近日,德州全面升级电子健康卡统筹支付功能,在省内率先建设德州电子健康卡统筹支付平台,实现百姓看病就医持电子健康卡“一院充值、全市使用”,一次性完成看病就医、药房取药、在线缴费、网络问诊等全流程服务,无需再反复退费,提升百姓看病就医服务效率和体验感。



电子健康卡是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居民身份证为城乡居民办理的统一标准、全国通用的医疗健康服务卡,是居民健康的统一身份证。目前,电子健康卡已覆盖德州市所有公立医院,累计发放530万余张。市民通过绑定电子健康卡,可在“德州医疗”、各医院微信公众号开展病历复印、网上预约、物流配送等个性化服务。


与此同时,电子健康卡不仅可以方便就诊全流程,还是持卡人的“健康档案”,所有的健康信息、相关就诊费用、检查报告等都囊括其中。一旦患者进行跨区域和医院就诊时,医生可通过电子健康卡,看到患者以往的检查报告和健康档案。


“这意味着,市民在一家医院就诊时进行充值,余额也可在其他医院就诊消费,省去了办理退费的时间。”市卫健委事业发展中心全民信息科科长陈志兴说,预计年底前,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部取消就诊卡,让电子健康卡真正发挥效能,方便群众就医,依托互联网技术,让群众少等待、少跑腿,实现一“卡”在手、就诊无忧。



目前

多家公立医院已经陆续发布

关于停止使用就诊卡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医院关于停止使用院内就诊卡的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山东省卫健委、德州市卫健委要求,为方便群众就医,有效解决“一院一卡、互不通用、重复办卡”等问题。我院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停止使用院内就诊卡(蓝色医卡通),全面推行优先使用“电子健康卡、山东电子健康码、身份证、社保卡”就诊,请广大群众持以上证件就诊。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之前发放的院内就诊卡,持卡人可提前或再次就诊时,到医院办卡结算处人工窗口将卡内余额转入上述证件中继续使用,院内就诊卡将进行收回。


2、已经关联身份证号码的就诊卡已经作废,其余额已经转入相同身份证号码的身份证,无需来院办理相关手续,再次就诊时直接持以上有效证件就诊即可。


3、您可以通过微信关注“德州医疗”或“德州市人民医院”公众号,申请办理“电子健康卡”,同时可以完成线上挂号、预约、取号、缴费、查询等业务。


4、无身份证及智能手机的儿童及老年患者,请持身份证号码到办卡结算处人工窗口进行建档,办理二维码就诊。


5、无法提供以上证件/号码的急诊患者,请直接到急诊办卡结算处人工窗口办理二维码就诊。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德州市人民医院门诊部

2021年11月23日

德州市中医院关于不再发放院内就诊卡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


电子健康卡是德州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标准的就医服务卡,是保障城乡居民实施自我健康管理的主要工具,一次办理、长期有效。此卡可实现居民身份识别、挂号、交费、检查检验结果与费用查询、诊疗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一站式结算服务等功能,实现“一码在手,全市通用”,解决“一院一卡、重复发卡、互不通用”的堵点问题。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发挥电子健康卡就诊的优势,方便群众就医,我院将于2021年11月24日起,不再发放就诊卡。来院就诊、住院、核酸检测须持电子健康卡、身份证,如无以上实名制信息,无法就医及医保报销。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德州市中医院
2021年11月24日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 (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关于停止使用“院内实体就诊卡”的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山东省卫健委、德州市卫健委要求,为方便群众就医,有效解决“一院一卡、互不通用、重复办卡”等问题,我院即日起停止使用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实体就诊卡”,全面推行“电子健康卡”和“社保卡”就诊,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目前,我院已停止发放“实体就诊卡”。


2、您可以通过微信关注“德州医疗”或“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众号,申领“电子健康卡”。


3、无身份证号或无智能手机的幼儿及老年患者等,请到人工窗口办理“临时健康码”就诊。“临时健康码”可在我院长期使用,请就诊者做好保存,丢失者可到收费处补发,并请尽快申领“电子健康卡”。


4、之前发放的“实体就诊卡”的处理:“实体就诊卡”已绑定身份证号的,申领“电子健康卡”后,系统自动完成余额转移;没有绑定身份证号的,至收费室人工窗口转移卡内余额。完成余额转移后,实体卡即可作废。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

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1年11月23日

宁津县人民医院关于不再发放就诊卡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上级要求,自2021年11月18日起,宁津县人民医院将不再发放就诊卡,来院就诊、住院、核酸检测须持电子健康卡、电子健康码、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四选一),如无以上实名制信息,无法就医及医保报销。

请市民朋友来院前携带好身份证或社保卡,如无法携带请出示电子健康卡或出示电子健康码。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宁津县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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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刘潇 滕璐 通讯员|王法成
编辑|李榕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