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下发通知,明确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此次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计441项,主要涉及城管、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等领域。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40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2项。
通知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承接部门的指导培训,不断增强基层承接能力,对下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偏,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县市区要主动与市级部门沟通,制定承接落实方案,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缺位;要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促进营商环境再优化。
通知明确,要抓紧做好工作衔接,杜绝交接脱节,进一步规范行使程序,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向纵深,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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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邓静 编辑|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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