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央、省驻德及有关单位党组织:
11月14日,市创城办印发《德州市市区乱扔烟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从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2月14日在市区道路及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乱扔烟头专项整治行动。为积极发挥带头作用,现就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机关党员在乱扔烟头专项整治行动中走前头作表率通知如下。
一、在“开展全域清扫”中走前头作表率。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不推不拖、不等不靠,积极投身乱扔烟头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在办公区域及周边集中开展卫生大扫除,全面清除烟头等垃圾,营造干净明亮的舒适办公环境。
二、在“发挥示范作用”上走前头作表率。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最大限度地把各方力量组织起来、动员起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乱扔烟头专项整治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广大机关党员要以身作则,争当城市的文明使者,带头维护环境卫生,加强文明健康教育,让党员干部的形象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最生动缩影。
三、在“加大宣传力度”上走前头作表率。要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电子屏、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乱扔烟头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确保“烟头整治”活动人人皆知、全员参与,养成“公共场所不吸烟,废弃烟头不落地”的良好行为习惯。
四、在“开展志愿活动”中走前头作表率。把“烟头整治”纳入十二月份主题党日内容,深入街道、社区、公共场所等开展捡拾烟头志愿活动,努力传播“崇尚文明、讲究礼仪、遵守秩序、爱护环境”的良好道德风尚。
各单位在乱扔烟头专项整治行动中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2687786。
中共德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21年11月29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机关建设 编辑|高红岩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