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春任齐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12月25日上午,齐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陈光春为齐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陈光春为齐河县人民政府代县长,接受了有关人员辞去职务的请求。根据有关规定,陈光春进行了宪法宣誓。

陈光春表示,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文明新齐河目标任务,牢记“不争第一就是在混”的理念,秉承“扎实、落实、务实、实效”的工作作风、“立即办”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按照“严、真、细、实、快”的工作要求,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劲头,有第一就争、有红旗就扛,有先进就学、有经验就借,有问题就改、有短板就补,力争把齐河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把战略定位转变为现实地位,全力跑出跨越发展“加速度”。

陈光春表示,坚持“齐河人民的利益是最大的利益”,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急事、愁事、困难事,每年干成一批大事要事,每年给群众一份惊喜、一份交待。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按制度规矩程序使用职权,不断增强政府系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着力建设诚信、公正、法治的人民满意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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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河人大 编辑|苗欣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