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德城区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发放仪式在五环体育馆举行,50辆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发放到残疾人手中。这也是《德州市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补贴办法》印发以来,全市发放的首批车辆。“感谢党委政府对我们残疾人的关心。新车质量很好,以后再也不用为出行担心了。”残疾人季佳新对新车爱不释手。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我市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在中心城区设置限行区域,禁止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和路内停放。为保障残疾人出行合法权益,市残联、公安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德州市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补贴办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申请专用代步车,购买费用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和使用人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市级20%,县级40%,残疾人40%。
“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外观为橘黄色,最高时速每小时20公里,符合国家标准、并被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德城区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有需要的残疾人能享受到优惠政策,我们前期专门组织人员在摸底的同时进行宣传,积极审核申请并组织体检,保证及时将代步车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市民杨志国下肢残疾,过去出门都靠一辆电动四轮车,经过咨询,他的电动车无法挂牌,更没有办法上路。“家里条件有限,这辆车还是凑钱买的,更别说换辆新的了。”得知这一政策后,他第一时间递交了申请书并通过审核。领取代步车时,他还专门准备了安全头盔:“今后出行,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戴好头盔。”
“此次发放仪式,既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具体行动,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生动实践。”市残联理事长刘芳说,“今后我们将继续推进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申请、发放工作,保障残疾人权利,确保广大残疾人能够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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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编辑 | 马乐 通讯员 |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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