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德城区教体局发布《德城区招生有关问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努力使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现就招生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德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对户籍登记时间的要求
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报名时,其户籍应在拟报名学校学区属地派出所登记时间满三个月(含)以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基准)。
二、适龄儿童信息采集
招生工作开始前(每年约5月份),区教体局开通德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凡申请当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须由监护人按期登录平台,参加适龄人口信息采集。
三、超学位学校招生
学区内适龄儿童超出学校学位时,依次采取弹性学区和多校联合招生的办法。
1、弹性学区。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学区实际生源超出情况连片集中分流至关联学校或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2、实行多校联合招生。按照户籍迁入、房产购置先后时间,将其学区内学生分流至关联学校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此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2月30日,含)前,已购置房产、迁移户口的学生可按原学区入学就读。
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年级入学报名对社保的要求
1、为保障少年儿童正常生活学习的权利,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德城区须具有稳定职业,具备接续缴纳社会保险能力。2022年拟报名入学的,截止报名日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社保须至少已连续缴纳2年<含>以上,并在入学后接续缴纳到三年(含)。自2023年开始,拟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社保须连续缴纳三年(含)以上。
2、对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按自有住房、社保缴纳年限和时间排序,对超出计划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五、中小学转学相关要求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中小学生转学相关问题要求如下:
1、转学条件。需转学的中小学学生,须具有拟转入学校学区内户籍及房产,且符合“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
2、申请时间。转学申请报名时间为春季、秋季开学前。每年1月5日至1月15日,6月1日至6月15日。
3、转学程序。符合转学条件的中小学生,到其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进行申请。并向学校提供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学生学籍表、转学申请等证件材料。开学前,学校对转学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按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4、转学安排。申请转学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直接接收。拟转学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的,按户籍迁入德城区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转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相同的,按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未能转入的和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六、该公告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如有新的政策规定,以区教体局发布的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30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城教育 编辑|曹清
审核|李玉梅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