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集!乐陵旅游“乐小旅”和“百枣园”征集形象标识(LOGO)

2月8日,乐陵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心获发布公告,从即日起至3月8日,乐陵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心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乐陵旅游“乐小旅”和“百枣园”形象标识(LOGO)。有意向者可于3月8日前,将旅游形象标识(LOGO)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lllyj001@126.com。




乐陵旅游“乐小旅”和“百枣园”形象标识(LOGO)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乐陵旅游知名度与美誉度,彰显我市旅游品牌魅力和文化内涵,乐陵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心现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乐陵旅游“乐小旅”和“百枣园”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乐小旅”是乐陵旅游的官方形象标识,其形象展现了乐陵旅游好客、热情、多元的特征,对于强化乐陵旅游品牌定位与塑造,提升旅游品牌传播与推广具有积极作用。

“百枣园”是国家AAAA级景区千年枣林景区的核心景区,山东省枣品种种质资源库,园内汇集全国各地名特优枣品种596种,是我市最具枣乡特色的旅游景点,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乐小旅”和“百枣园”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对象

广大设计爱好者、专业设计机构以及个人、组织或者团体(多人合作视为团队设计)。

三、作品要求

(一)辨识度。设计作品应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和创意性,能够从视觉表现和内涵传达上充分诠释乐陵旅游的精髓与悠久深厚的历史文化,要求主题鲜明、构思新颖、构图简洁、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二)普适性。设计作品应具备时尚性和现代感,适用于乐陵旅游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宣传营销推广。

(三)通用性。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多种场合、材质和载体上的使用和传播。

四、投稿要求

(一)乐陵旅游“乐小旅”和“百枣园”标识(logo)设计稿必须为原创作品。

(二)设计稿应附有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三)投稿文件应为.jpg 图片格式、RGB色彩空间、A4尺寸、分辨率300dpi。如果作者成功入选,应征者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PSD或CDR格式)。作者自行承担创作费用及应征投稿的其它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

五、评选、奖励办法

作品评审由乐陵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心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征稿要求对公开征集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参赛者可任选其一或两项同时报送。每个标识初审将分别入围5 名,最终各评选出1名获胜者,各自奖励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余4名入围者,每人奖励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未入围的参赛方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或奖励。

六、知识产权及版权

凡入选作品,其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权均归乐陵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心享有,作者保留其署名权。

七、时间安排

(一)征集时间: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3月8日

(二)评选时间:2022年3月15日前

(三)结果公布:2022年3月22日前

八、征集方式

本活动采取网络投稿方式:旅游形象标识(LOGO)通过电子邮件征集,作品发送至邮箱:lllyj001@126.com

联系人:杨婷 凌敏

联系电话:0534一6268312

乐陵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心

2022年2月8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编辑 | 胥爱珍 通讯员 | 龙晓峰

审核 | 胥爱珍 终审 | 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