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春暖花开,家住刘集社区的刘文河却高兴不起来,他因下肢体天生残疾,唯一的代步工具——一辆“服役”十几年的电动三轮车,也年久报废,被硬生生“困”在家中。近期不能出门的他,在家里坐立不安,陷入焦虑。
刘文河的焦虑如何解决?3月8日上午9点,经开区发展服务中心民政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为首批获得申请资格的92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刘文河正是其中之一。
残疾人专用车为橘黄色车身,整体构造灵巧轻便,设有两处安全刹车,最高时速每小时20公里,安全性能高,设计生产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并被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专用车发放现场,刘文河手持残疾证,在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后,成功申领到了属于自己的专用车,“感谢政府的好政策,以后出门太方便了!”刘文河今年56岁,长期在一家商店做帮工,有了这辆车,不仅出行难解决了,基本生计也不愁了,“我的左腿行动不便,脚刹就正好在右侧,另外还设有手刹,刹车制动非常敏感,为我们残疾人的安全增设了‘双保险’。”
和刘文河一样,许多残疾人都对新申领的专用车爱不释手,发自内心的喜悦不仅来自工作上的自食其力,更多的还有带给家庭的变化。42岁的沈红霞对此感触颇深,她是一名脑中风后遗症患者,在她看来,有了这辆车之后,不仅自己可以出行自由,还不用麻烦家人来回接送,也为家庭生活带来了改变,“我真的太开心了,有了这个专用车,我就可以自己出去转转,上个街也方便多了。”
的确如此,残疾人专用车方便了肢残群体的出行,并且为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自食其力提供了保障。那么,这92名残疾人都具备什么条件,购车又有什么补贴标准?
“一是16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二是下肢中、重度残疾,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肢功能正常;三是居住或工作在城区三轮车、四轮车禁行区域内,拥有本区常驻户籍。”经开区发展服务中心民政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部部长许立强介绍,符合上述三种情况均可申请,购买费用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和使用人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市级20%,县级40%,残疾人40%。
去年11月,民政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部组织各镇街,对本辖区内残疾人购买需求深入调查摸底,积极对接协调开发区中医院,安排集中体检,并争取配套资金列入部门预算,足额保障残疾人的申领需求。经筛选审核,目前,共有符合申领条件的残疾人92名。“今年,我们积极联系供货商,协商残疾人专用车供货事宜,在疫情稳定后,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专用车,解决他们出行的合法权益。”许立强说。
此外,下一步,民政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部将根据实际需求,提前谋划,加深与交警部门的交流合作,推行“一站式”服务,为残疾人专用车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集中新车上牌等事宜,确保车主人身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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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编辑|刘潇 通讯员|张茹 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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