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培训机构、体育机构、广大学生及家长朋友:
2022年3月9日晚21时许,禹城市人民医院报告一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病例,随即全市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体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3月10日通知及德指教组发[2022]4号文件要求,特强调如下:
一、自3月10日起,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体育机构立即停止线下教学,不得组织宣传、家访、研学、比赛、展示、评比、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恢复线下教学时间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教育培训机构、体育机构从业人员,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依法履行防控责任,服从大局、主动担当,同时要向参加培训的学员及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妥善处理线上教学安排(不要与学校线上教学时间冲突)以及培训费退还等事宜。
三、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教体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发现违规培训的,将相关机构纳入“黑名单”,取消其办学资质,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机构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附监督举报电话
教体局
0534-7266652
市中校办
13869259256
体育中心
0534-7365280
房寺校办
13969212363
禹兴校办
17515045027
安仁校办
13791392087
高新区校办
15165950106
十里望校办
13969292087
伦镇校办
13475189548
张庄校办
15253469988
辛店校办
15069200488
梁家校办
13695344968
莒镇校办
13475169536
辛寨校办
15863318058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教育复学工作组
2022年3月10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曹清 编辑|苗欣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