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创新体制机制 打造教育督导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文件精神,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落实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法定职责,齐河在德州率先进行县域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打造教育督导齐河模式。

创新教育督导管理体制

党政同责同督。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调整为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主任,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工会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

依法设立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能,并接受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满足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等工作需要。

增设镇街机构。优化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各乡镇(街道)参照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架构成立本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健全工作规则和运行机制。各乡镇(街道)设立政府教育督导室,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主任,党委副书记、分管教育副职担任副主任,协调推进本区域相关工作。

▲印发《齐河县督学管理办法》

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构建“四位一体”督学队伍体系。齐河县完成第三届督学和教育督导员换届工作,现有总督学2名、督学95名、教育督导员116名、学校视导员219名,总督学、专职督学由县人民政府任命,兼职督学可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等中聘请,受县政府委派从事督政和督学工作。

责任督学、教育督导员主要在教体系统和有关履职部门中选聘,责任督学督导学校的选择注重学段教育衔接,对学校八个事项、幼儿园五项内容进行经常性督导,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教育督导员参与督导评估、检查验收、专题调研等工作;视导员由学校自主聘任,开展内部督导、配合督学工作。形成政府督学、责任督学、教育督导员、学校视导员“四位一体”的专兼结合、全面覆盖的督学队伍体系。

提升督学素养,增强履职能力。出台《齐河县督学管理办法》,健全督学培训机制,每年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积极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和交流,切实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建立督学年度和任期考核机制,制定督学履职考核办法,考核结果通报督学本人和所在单位。对工作优秀、成绩显著的,予以表扬奖励;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履行职责不到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存在重大失职行为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聘。

▲齐河县教体局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工作

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

督政督学并重。齐河县探索建立督政标准体系,发布《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履行发展教育职责清单》,推动督政责任下沉,每年县对镇街履行发展教育职责评价,加快推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对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表扬奖励。

优化完善涵盖全学段的督学评价体系,出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方案》,每年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深化督导责任区建设,建立责任督学与包保学校责任关联机制,完善“清单+督学”制度,开展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督学视导,对有需要的学校进行把脉式诊断、处方式改进,盘活名师名校长资源,组建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帮助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加强质量评估监测。试点开展县域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制定《全县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国家和省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实施工作,引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推动教育质量提升和学生全面发展。

优化督导方式。科学整合督导项目,建立统一管理、分级使用、数据共享的教育督导平台,将线上督导与线下督导、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过程性督导与终结性督导、定期督导与随机督导、明察与暗访等方式有机结合,合理控制督导频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强化综合治理。探索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执法协同机制,成立由公安、卫健、综合执法、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履行教育职责的有关部门组成的教育行政执法中心,与教育督导机构联动,保障和谐的教育环境和良好的教学秩序。

▲教育督导员进行现场督导评估

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

规范反馈报告。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形成督导报告,及时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教育督导相关评估结果作为对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教育指标的重要依据。

实行奖励通报。县委、县政府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扬奖励。在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应注重参考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对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教育督导机构将相关情况通报各乡镇(街道)及县有关部门。

近十年来,齐河县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督导先进集体”、“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和“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等荣誉称号。齐河县在管理体制、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结果运用等四个方面,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相济、评估与监测兼容,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在督导带电长牙上下大力气,在教育综合治理上下深功夫,促进齐河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2年底形成科学完善、覆盖全面、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督政、督学和教育评估监测体系,打造教育督导齐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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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春芝 通讯员|窦绪明 马红燕 顾宪坤
审核|钟伟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