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人社局:庭前调解 快速化纠纷

“非常感谢你们的贴心服务,仲裁案办理迅速,让我们及时拿到赔偿。”近日,乐陵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

贾某是山东某包装公司的员工,上班期间站在叉车上装货时,叉车托盘断裂,造成足后跟粉碎性骨折,无法正常工作,后被乐陵市人社局依法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贾某提起劳动仲裁。仲裁院第一时间立案,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最终在仲裁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庭前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得到及时化解。今年以来,该局劳动争议案件结案39件,其中调解2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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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王稚杰  编辑|唐志梅

审核|王育恒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