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九场“走在前争一流”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德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延军介绍我市“全力保障增进民生福祉”的情况。
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表对标走在前,聚心聚力争一流”的部署要求,始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道路上开启新征程,在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的建设的宏图上书写新篇章。
深化社会大救助改革,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
我市社会大救助体系经过从1.0到4.0版本的发展,利用智能化和大数据手段,实现了对困难群体的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和即时救助。2021年,全市通过大救助实施各类救助150.46万人次,救助金额4.86亿元。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库,把低保、特困、低边、支出型和易致贫返贫五类人员共计21.3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库,实行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荣获2021年全国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优秀案例,打造了全国民生工作品牌。全年预警推送信息9553条,协理员全部入户核实,主动实施救助8896人。实施教育引导、劳动参与和社会联动等专项行动。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全面,打造了统筹衔接、政社互补、协同共救的社会共救平台,建设完成“慈善筹”系统,开通“微心愿”功能,实现了向“需求型”救助的转变。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2022年,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保障工作,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德民发〔2022〕4 号)文件,对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10%的标准进行提高。同时,出台《德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德民发〔2022〕7号)文件,提高我市低保管理服务水平,细化低保审核确认制度。
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市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一是出台《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为全市养老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开展了“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城乡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贫困家庭老年人和失独家庭老年人等四类特殊群体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范围。三是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专项行动。全市新建小区253处、老旧小区1386处配建率均达到100%,四是自动筛选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通过德州市大救助平台,对全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即60岁以上的德州市城乡低保人员)补贴业务办理实现了自动筛选。五是解决敬老院法人登记率低的问题。全市47处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率达到了100%。六是为全市养老机构安装监控。提高了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安全防控水平。
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高质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22年,围绕关爱服务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这个小群体和全市未成年人这个大群体,以常规项目和创新活动为抓手,着力打造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德关爱”品牌。启动德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市儿童福利院康养楼项目建设。提高孤困儿童救助保障标准,3月底全市共保障各类孤困儿童1857人。实施365暖留工程,制定了《加强留守人员关爱帮扶工作方案》和《365暖留中心星级化管理评定标准》,提升了留守人员的关爱水平。指导德城区,禹城市,齐河县做好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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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鸣宇 编辑|高红岩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