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内散布疫情谣言,乐陵一人被处罚

警情通报

2022年5月2日,乐陵市居民张某某在居住小区的微信群内,发布“乐陵已确诊7例新冠肺炎”的不实消息,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张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在微信群内自我检讨,说明了情况。

 张某某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由于其认识到错误,主动消除影响,符合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乐陵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张某某罚款行政处罚。

乐陵市公安局

2022年5月3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乐陵公安 编辑|李艺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